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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学院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16-12-26    作者:财务处     来源:     点击:

2017年度学院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2017年预算按照学院去年调整后的预算框架进行编报。

 

二、部门预算划分为日常经费预算(表一)和项目经费预算(表二)两部分。前者涵盖人员经费和行政、教学日常运行经费;后者涵盖设备购置、大型维修、基本建设、科研项目以及专项项目(如师资基地建设、精品课程建设、教学能力提升计划、技能大赛等来源于中央资金和省市有关部门专项资金安排的项目)。对于创收部门,2017年开始需填报创收项目支出预算申报表(表三),纳入学院总体预算。

 

三、日常经费预算:

1、行政管理部门、教学管理部门、教辅部门划分为:

1)部门业务费:即部门完成基本职责所需经费。部门根据其使用范围测算,具体开支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灵活安排,财务处按“部门业务费”下达总体指标,对具体使用放权,支出只要符合使用范围和相关财经制度,财务部门不再按细项控制干涉。

2)部门专项业务费:部门承担的专项业务所需经费(如学生处“迎新工作费”)或需要单独控制的常规经费(如人事处“绩效工资”)。按部门实际情况分别列项、分别测算。

 

2、教学部门划分为“三项经费”,即:

1)教学业务费  2)实习实训费  3)学生管理费

“三项经费”由各系根据下年度工作重点或工作安排自行分配,按2016年确定标准“各系在校生人数×200/生”计算各系经费总额,具体项目由系部根据情况在不突破总额的前提下自行安排并填列申报。三项经费确定后,财务处原则上不作调整,按各系安排控制执行。

 

四、项目经费预算:

各系、各部门申请的设备购置、大型维修、基本建设、科研项目以及专项项目,按具体项目单独填列“项目经费预算申报表”。与“日常经费预算申报表”分开,便于在保障人员开支和行政、教学基本运行的前提下,根据资金情况考虑发展及建设需求。

 

五、“创收项目支出预算表”仅限于有创收项目的部门填报,应注意:1、收入按创收具体项目进行预估,支出按“支出分类”下拉列表中的内容分项填报;2、支出类别为“其它”时,请在“说明”栏写明用途;3、支出先以2017当年预估收入安排,不够时才能申请使用上年结余。

 

六、各项经费的测算依据,由各部门自附(须提供电子档),以利于预算申请获得支持。

 

七、由于学院相关绩效改革措施的推进,预算项目可能会根据学院有关政策进行调整。

 

上一条:学院财务处关于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通知
下一条:财务处关于报送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