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相关部门:
根据税务部门关于发票使用说明通知,手工发票已停止使用。我院财务部门将于2016年1月1日起不再接受手工填制的税务发票,可报销发票类型为税务机打发票及定额发票。特此通知,请各部门在取得发票时特别注意。
财务处
2015-12-22
上一条:关于开通微信缴纳学费的通知 下一条:财务处关于报送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版权所有:财务处